甲方:S市青年担当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毅
地址:S市香洲区柠溪路室
乙方:王某
身份证号码:44XXXXXXXX
甲方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甲乙同意解除双方于2013年5月24日签订的《青年担当商机赢合作运营协议》,解除后《青年担当商机赢合作运营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及所有条款全部废除。
2,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字时一次性退还乙方人民币八万元。
(备注:《青年担当商机赢合作运营协议》签订后,乙方已于2013年5月24日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四万元,于2013年X月X日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支付甲方人民币六万元)。
3,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且乙方收到退款人民币八万元后生效。
甲方:S市青年担当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