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律师亲办案例
深圳福田律师事务所
来源:林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18
浏览量:585

甲方:S市青年担当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毅

地址:S市香洲区柠溪路室

乙方:王某

身份证号码:44XXXXXXXX

甲方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甲乙同意解除双方于2013524日签订的《青年担当商机赢合作运营协议》,解除后《青年担当商机赢合作运营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及所有条款全部废除。

2,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字时一次性退还乙方人民币八万元。

(备注:《青年担当商机赢合作运营协议》签订后,乙方已于2013524日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四万元,于2013XX日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支付甲方人民币六万元)

3,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且乙方收到退款人民币八万元后生效。

甲方:S市青年担当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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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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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林生
  • 执业律所: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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