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丽律师亲办案例
小李非法讨债案
来源:郑晓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18
浏览量:540

    2012年5xx日,小李为了尽快收回债权,委托某讨债公司向梁某追款。6月,小李该讨债公司人员协商绑架梁某家人,要挟某还债。6月xx日,接到报警的公安人员先后抓获该讨债公司人员5名,7月xx日抓获被告人小李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6名被告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一审判处6名被告人各有期徒刑8个月。宣判后,6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

郑晓丽律师解析:

近年来,一些专门为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所谓“讨债公司”先后在全国各地出现。这些讨债公司的讨债手段经常游走于法律的边缘,而某些公司雇佣打手直接威胁欠债人、非法拘禁甚至绑架欠债人或其家属,更有黑恶势力组织渗透进讨债公司。对于以专门进行讨债业务作为公司的经营范围,目前暂时无合法性的基础,这些讨债公司大多没有进行合法登记或者是皮包公司。

郑晓丽律师提醒,讨要债权必须要遵循法律途径。个人或公司实施的讨债方法必须以不侵犯债务人的人身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及不影响社会秩序为前提,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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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晓丽
  • 执业律所:
    河北纳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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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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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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