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然有时看似法律关系明确,但是有些民间借贷纠纷由于某些证据不完善,或者因债务人缺少履行能力而使债权人利益受损。实践中许多债权人因怕拿不到钱而又花费诉讼成本,迟迟没有起诉,以致债权人错过讨债良机。有些民间借贷纠纷缺乏对债务人财产信息的充分了解,即使打赢了官司也很难执行到位。正是基于这种特殊性的考虑,本律师愿意跟民间借贷债权人签订风险代理协议,等打赢官司,借款执行到位后在支付律师费用,借此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了债权人出了律师费打赢了官司确一分钱拿不到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