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玉溪律师>红塔区律师>黄绍明律师 > 律师文集

危险驾驶罪

作者:黄绍明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3-09-12 21:36 浏览量:494

刑法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线咨询黄绍明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534

  • 好评:16

咨询电话:1388773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