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月莲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案财产处理中的几个诉讼程序问题
来源:从月莲律师
发布时间:2011-03-17
浏览量:1017

婚姻法离婚律师财产纠纷
离婚案财产处理中的几个诉讼程序问题

1、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时,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答: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成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2、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诉讼人?
     答: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3、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在法院中止离婚诉讼后,离婚诉讼的夫妻及家庭成员均不提起诉讼对房屋进行确权和分割,该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答:遇到这类情况,法院可向当事人释明不起诉对房屋进行确权分割的法律后果,征询其对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见。如果当事人同意在该案中不主张人民法院对该房屋进行继续分割的,则案件恢复审理;如当事人坚持分割,则法院可限定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逾期则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离婚诉讼恢复。

以上内容由从月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从月莲律师咨询。
从月莲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7好评数0
湖北十堰市人民路维也纳商业广场2104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从月莲
  • 执业律所:
    湖北朗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3*********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十堰
  • 地  址:
    湖北十堰市人民路维也纳商业广场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