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丽国律师亲办案例
报复性出轨的危害性
来源:何丽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02
浏览量:969
    
    昨天,北仑法院审理了一对小夫妻的离婚案。
夫妻俩都是北仑人,27岁,高中毕业开始恋爱,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男方经常早出晚归,说单位事情多,女方则开了家网店,天天宅在家。照理说“男主外女主内”也挺和谐,但两人很快开始互相嫌弃。他说她不勤快,一天到晚在家也不打扫卫生,就顾着泡在网上。她说他不关心人,每天回家就知道打游戏,话都说不上几句,自己泡在网上是忙着回复客户。这种小吵小闹常有,去年下半年,两人还爆发了大矛盾。她偶然发现,他和中学时期的一个女同学联系密切,言辞暧昧。
    出轨是原则性问题,她为此大发雷霆。为了安抚,他不停道歉,9月份还写下保证书表决心,用词相当“狠”。
“我保证从2012年9月6日开始到2112年9月6日,一百年时间里,对老婆一心一意,绝不出轨,如有违背,愿将所有房产、车辆等全部送给老婆,并终生为奴,听任老婆差遣……”
    保证书写下后,两人太平了大半年。今年上半年,她独自在家打扫时扫出一张酒店住宿发票,酒店在宁波,入住人是他。
“在本地住什么酒店?”一股不祥预感袭来,她打开他的电脑细细查了一遍,发现各种露骨的QQ聊天记录,多张和其他女人的亲密照……
    她没有质问他,而是给一个老同学打电话约见面。据她说,这个老同学对自己一直有好感,即便她结婚后都没有放弃追求。

当晚他回到家,发现她不在,自己的电脑开着,QQ登录着。没多久,她发来一张图片,他点开一看,是她和那个老同学的亲密照,还有一句留言“现在大家公平了”……

这种出轨叫做“报复性出轨”,不应仅仅成为街谈巷议的谈资,而是应该成为家长和社会的担忧。浮躁的社会、浮躁的心理、浮躁的行事方式,是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偏向的必然反应。正因为如此,女主人公以为报复的是自己曾经的爱人,但却偏偏“报复”了自己!由此而产生的恶果,则远远的超越了他们所处的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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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何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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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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