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志刚律师亲办案例
孩子丢呀侥幸
来源:那志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6
浏览量:686

学家狄德罗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往往是由侥幸引诱我们犯下的,当我们犯下不可饶恕无从宽释的错误之后,侥幸隐匿得无影无综。而在我们下一个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它又光临了”。

尽管身边因侥幸心理而造成的发人深省的案例不胜枚举,但是,我们总头脑发昏让侥幸这味毒药侵蚀。

2013年3月4日一则消息很快成为全国人民谈论的话题。早晨七点二十分左右,长春西环城路与隆化路交会处,一辆车牌号为“吉A·xxxxx2”银灰色的丰田RAV4 被盗,车内有一名约两个月大的男婴。追悔莫及的恶果就是因为车主侥幸的心理造成的。车主许先生告诉媒体,昨天早晨七时许,他开车载着孩子来到自家开的超市,担心超市室内太冷,就先把孩子放在没有熄火的车上,自己去屋内生炉子,就在这段时间,车被盗走。

类似这样的案例我们并不陌生,不过是丢车丢包丢钱,没有丢过孩子罢了。教训惨痛,追悔莫及啊。

昨日,与朋友饮酒闲谈,我始终在克制自己开车绝不饮酒。但朋友一再热情相劝,况且,酒香也在迷惑着我的神经,所以,内心里一个念头闪过,要不小酌半杯?恰这时,电视新闻里又说到了上述丢车丢孩子的消息,我才突然惊醒过来,彻底放弃小酌的念头。其实,因为酒驾已被警察逮过一次,罚款一千元,驾照差点被暂扣。为什么时过境迁还要蠢蠢欲动呢?那就是万恶的侥幸心理!

很多重大交通事故、矿难事故、火灾事故就是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造成的,但是,血淋淋的事实总不会让我们彻底永远觉醒。心理学和行为学认为:侥幸心理是人的不正常的心理反映,是指行为人为了追求个人目的,对自己的行为所要达到的结果,过于自信,过于盲目,而不负责的、放纵的、投机的一种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对人毒害深不见底,是一种自我欺骗的不良心态,是一种给人以负面影响的有害的社会心理,甚至是诱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侥幸使人过于自信,目中无人,走向极端;侥幸使人放纵,忘乎所以,盲目行事,酿成恶果。侥幸侥幸,不幸不幸!

侥幸心理随时随地都会产生,抗拒这种心理是个拉锯战,人若在世,战斗不止。我们虔诚地祷告,让丢失的孩子早日回到父母的身边吧!但是,我们不要把这个痛心的事当做一个餐桌上的话题一谈而过,侥幸这种心理随时会光顾我们的,你就想吧,瞬间的侥幸念头能让车和孩子一起被盗还有什么事情不会发生的!

侥幸心理就是一只随时都有可能吞噬自己的恶狼,兄弟姐妹们千万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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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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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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