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广洲律师亲办案例
买卖房产注意事项
来源:丁广洲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5
浏览量:333
二手房交易流程注意:

  1、看房、签约

  看房满意后,买方决定购房,应与卖方确定合同的内容,如房屋状况、付款方式、交房条件、解押手续、买卖合同备案过户、违约责任、税费承担等等。房屋中介公司为体现其居间身份,往往作为合同第三方。由于房管局大多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并要求交易双方使用,因此实践中买卖双方常常还需要按照范本重签买卖合同,可以说这两份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两个版本合同发生冲突的解决原则,否则通常以后签的协议为准。所以注意让两个版本的合同内容保持一致,是你和卖方双方都务必注意的问题。

  2、按合同约定付房款

  支付房款是买方的主要义务,一般有一次性付款或者按款付款两种方式。前者常需要双方足够互信、买方有足够资金、卖方已取得房产证、房屋可立即交付使用、房屋转让不存在(或可立即解除)抵押等权利限制等条件,按交易进度支付房款(签合同付定金/过户后付大部分房款/交房后付余款)。后者则签合同付定金/签按揭合同付首期款/余下的房款由银行打到卖方帐户上)。

  3、交房

  交房有利于防止卖方一房两卖的机会,买方也可以尽快使用房屋,但需要明确以下事项:

  (1)交房的时间和条件。交房一般与尾款支付同时或稍后进行,如无约定交钥匙视同交房。双方应明确交付房屋状况,如卖方负责清空房间,不得留有大件废弃家具等。

  (2)物业费、水电费等承担方式。通常买方自收房后开始缴纳,卖方应提供此前最后缴费证明。

  (3)房屋出租的,应约定交房后由谁收取剩余租金或买方如何重签租赁合同等。

  4、过户

  过户即将房屋的权属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双方对此须明确:

  (1)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和过户的时限,一般为卖方取得产权证或解除抵押后的某一时间。

  (2)过户所涉税收和费用的承担。

  (3)买方的人数。买方应确定过户后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属人,避免签约后家庭成员变化再考虑变更或增减房屋权属人情形出现。

  (4)户口迁出。在卖方(原户主)未迁出前,现行政策不同意买方(新户主)户籍迁入,因此卖方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时限应予以约定。

以上内容由丁广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丁广洲律师咨询。
丁广洲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57好评数13
  • 办案经验丰富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一号公交大厦二三整层香港律师事务所地址香港上环信德中心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丁广洲
  • 执业律所: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23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一号公交大厦二三整层香港律师事务所地址香港上环信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