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芬律师亲办案例
好心帮忙受伤谁负责?
来源:李芬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1
浏览量:469

  

  好心帮同事加工一个零件,但却因为自己不熟悉机器设备而受了伤,由此产生的损失该谁承担?

  2012年5月的一天下午,某船舶设备厂工人周某在帮同事加工一个零件时受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周某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十级。2013年5月,经劳动部门仲裁,裁决设备厂支付周某一次性伤残补助、医疗补助等共计8.9万元。设备厂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周某当时用的不是自己常用的设备,也不是单位要求他做这事的,为什么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经认定为工伤的,不论职工是否存在过错,因企业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产生的费用均由企业承担。该案后经法官当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设备厂一次性向李某支付7.5万元工伤赔偿款。

以上内容由李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芬律师咨询。
李芬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400好评数26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长沙市雨花区万科金域华府一栋A座902室(雨花区政府、法院对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芬
  • 执业律所:
    湖南隆邵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76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南-长沙
  •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万科金域华府一栋A座902室(雨花区政府、法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