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受聘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是律师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最常见的工作方式。而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工作中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工作准则、职责要求,往往在《法律顾问合同》里不会详细列明。为更好地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本人拟制了本条例,作为与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附件,对法律顾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借以约束律师行为,更好更主动地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跃华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条例是公司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为保证公司法律顾问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公司法律顾问工作有章可循;使公司的各项法律工作行为合法、有效、客观、公正;使《公司法》、《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公司应创造条件,保证法律顾问能正常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法律顾问设置
第五条: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下设法律顾问工作部,由主任律师1名,常务律师1名组成。法律顾问工作部由主任律师负责工作,由常务律师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主任律师和常务律师的聘请,均由公司根据有关部门推荐,对拟聘律师进行业务水平、能力综合考察后方可聘请。
第七条:法律顾问聘用期一般为一年,聘用期满时由公司根据法律顾问在聘用期内的工作业绩决定续聘或重新聘请。
第三章 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第八条:对公司的各项重大生产经营事务,法律顾问须参与决策、论证,并根据有关事实,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第九条:公司的对外法律事务法律顾问须参与可行性论证和谈判,并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利益,降低公司风险。
第十条:公司的各项对内、对外法律文书,由法律顾问参与草拟。各类合同和法律文件,由法律顾问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公司各项法律行为合法、客观、有效、公正,避免诉争。
第十一条:法律顾问应协助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企业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司法解释,熟悉有关法律程序,组织必要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避免工作中出现失误。
第十二条: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范性文件,由法律顾问参与起草、审查。法律顾问还应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完善公司相关配套制度。
第十三条:对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日常事务,法律顾问应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并参与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协商、调解。
第十四条:涉及公司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法律顾问在获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后,以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参与以上各类案件的诉讼和仲裁。法律顾问应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法律顾问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法律顾问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守秘密,廉洁自律,诚实信用,勤于学习,提高素质。
第十六条:法律顾问在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时,不得推诿,拖延,并尽量避免失误。
第十七条:法律顾问应严守在工作中所知悉的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八条:法律顾问不得与他人恶意串通,牟取公司利益。
第十九条:法律顾问不得利用执业便利牟取公司与他人争议的权益,不得在涉及公司的诉讼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得担任在同一案件中与公司有利害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第二十条:法律顾问在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时,发现对方当事人是本人的利害关系人时,应主动向公司报告该情况,由公司决定该项法律事务是否继续由法律顾问处理。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一条:法律顾问在工作中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由公司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解聘该法律顾问。
第二十二条:法律顾问在工作中违反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解聘该法律顾问,并有权要求该法律顾问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法律顾问在工作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公司发现情况后,可立即停止该项事务的委托,对该法律顾问,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未尽事宜,由公司与法律顾问协商。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