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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高院对盗窃罪的起刑新标准
来源:仲凯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17
浏览量:1507

一、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

(1)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

(2)入户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或者扒窃数额在800元以上的。

二、盗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

4、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判处无期徒刑;

(1)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盗窃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5)累犯;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 严重后果的;

(7)盗窃数额达到十五万元的;

(8)造成重大损失的;

以上就是对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盗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内容解答。盗窃的数额是判断罪与非罪的重要参考,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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