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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价款问题的确定
来源:沈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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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价款问题的确定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典型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分为一般买卖合同和特殊买卖合同。

 

一、         一般买卖合同价款的确定

买卖合同价款纠纷,是指因买房未支付或未全部支付买卖合同项下价款而引发的纠纷。主要涉及买卖合同价款数额的确定、买卖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的确定、买卖合同价款支付、币种的确定、价款支付时间的确定、买受人逾期支付价款或不支付价款违约责任的承担。

1、买卖合同价款数额的确定

买卖合同的价款其实就是价格,买受人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向出卖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确定货币。对于价款有合同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对价款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2)按照上述方法不能确定价款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对履行地约定明确,自然没有问题,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支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的履行则是货币的履行,即应在出卖人一方所在地履行,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的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2、买卖合同价款支付地点的确定

买受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点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3、价款支付时间的确定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应当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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