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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怎么办?
来源:王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05
浏览量:358


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怎么办?

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 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 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 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 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 50%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 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 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6.麻风病,这是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 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 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 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 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

作者:河南正商律师事务所 王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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