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律
根据《婚姻法》第7条和第10条第2项的规定,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相互之间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禁止近亲结婚时全世界各国婚姻法的立法通则,这一规定仍是根据人类遗传科学和社会伦理道德而规定的,各国均有类似规定。
关于直系血亲,一般认为包括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亲,法律拟制血亲可以解除,在拟制血亲之间是否可以结婚,《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
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最亲近的亲属。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同处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以内的亲属。它包括以下几种:1.兄弟姐妹,包括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兄弟姐妹。他们是同源于父母的两代以内旁系血亲。2.伯叔与侄女,姑与侄子,舅与甥女、姨与甥。他们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同辈分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3.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他们是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相同辈分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禁止近亲结婚,既在于优生优育,又在于伦理道德,拟制血亲可以解除,但在伦理道德的约束下,拟制血亲解除前,仍应禁止结婚。法律规定禁止近亲结婚,是要保护下一代的健康,以及维护正常的伦理秩序。
表兄妹一方或双方即使做了节育手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下一代的健康问题,但由于《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定,不存在变通的可能,因此,即使表兄妹一方或双方做了节育手术,其婚姻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