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找法网手机版
网站导航
陈庆新律师主页
陈庆新律师
首页
律师简介
亲办案例
荣誉相册
律师文集
在线
客户评价
留言咨询
陈庆新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
陈庆新律师亲办案例
妻不继承岳父房产,离婚后男方能否索赔?
来源:陈庆新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量:416
妻子享有的遗产份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的前提是曾丽必须同意接受该遗产。其有权独立决定接受遗产,还是放弃遗产,这种处分权不受具有丈夫身份曹军的限制。
以上内容由陈庆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庆新律师咨询。
陈庆新律师
主办律师
帮助过
200
人
好评数
2
办案经验丰富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0楼、1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律师姓名:
陈庆新
执业律所: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职 务: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4403*********38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0楼、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