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新律师亲办案例
妻不继承岳父房产,离婚后男方能否索赔?
来源:陈庆新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量:416
         妻子享有的遗产份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的前提是曾丽必须同意接受该遗产。其有权独立决定接受遗产,还是放弃遗产,这种处分权不受具有丈夫身份曹军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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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新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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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0楼、1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庆新
  • 执业律所: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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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0楼、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