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现代人关于离婚问题出现了两个误区:
一,不该离的闹着离婚。
这种离婚男女都在于一些年纪不大,结婚时间较短的新婚男女,结婚两三年甚至于只是几个月的大有人在。离婚原因多是些生活琐事,比如女人嫌男人挣钱少,婆媳关系等与一方亲属关系处理不好,还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夫妻闪婚闪离现象等,总之是二人感情上并没有多大问题,只是因为其它方面没有处理好,最后闹着要离婚,其实只要问题解决了,离婚完全没有必要。
二,该离婚的反而不离。
多见一些结婚时间较久,双方有一定财产,提出离婚的多是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往往是女性。双方婚姻已经出现重大问题,事实上维持下去的希望已经没有,比如一方出轨甚至于是公然不回家与情人生活在一起另一方还不肯离婚,或者是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还要捂着家丑打掉牙肚子里咽,二人感情已经没有了,夫妻关系已经明存实亡,拖下去反不如及早分手,还能尽快开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