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辉律师亲办案例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来源:张敬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12
浏览量:137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内容由张敬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敬辉律师咨询。
张敬辉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4950好评数74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629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敬辉
  • 执业律所: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62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