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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胡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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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般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法院才有可能判决离婚呢?
 要离婚主要先证明感情已经破裂。
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另外,涉及子女抚养的,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再就是财产分割方面,要提供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1、 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2、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最后,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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