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旭律师亲办案例
工伤残疾人员的同工同酬问题
来源:丁旭律师
发布时间:2011-02-16
浏览量:465

问: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职工,因公受伤致残,劳动功能障碍鉴定为四级,现不能上班,能否跟在职人员同工同酬?
答:

     你有权享受你的工伤待遇,不一定能够享受同在职人员相同的待遇。而且,您受伤后不能上班,事实上也不能与在职人员“同工”。国家政策保障工伤人员不降低生活水平,如果您的生活水平实际降低,可以找单位领导协商解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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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旭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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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西三环38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丁旭
  • 执业律所:
    山西民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40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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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大同
  • 地  址:
    大同市西三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