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第一课——你了解律师这一职业吗
来源:张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1-02-16
浏览量:3084

律师第一课——你了解律师这一职业吗

本章节分四部分:

1.你知道律师与律师也会有不同吗?

2.你有雄辩的口才,犀利的文笔,敏锐的反应能力吗?

3、你对法律有浓厚的兴趣吗?

4、你做好承受挫折的准备了吗?

5、你能持久地保持激情吗?

6、你有一个平和的心态吗?

1你知道律师和律师也会有不同吗?

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律师,从实用功能上讲,律师职业和其他职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也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是人们谋生的一种手段。但是严格来说,律师业不仅仅是一个谋生的职业,它更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崇高历史使命,对律师职业的不同理解会让行走在职场中的律师们各得其所,各有千秋。但是在踏入这个行业以前,如果对这个行业、这个群体缺乏比较清醒的认识,你可能会为你当初盲目的选择付出代价,后悔莫及。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律师可以作以下不同分类:

以律师是否参与诉讼作为标准分类,律师分为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非诉讼律师主要从事证券上市、房地产开发、商标专利代理、公司设立和涉处法律服务等方面,所做业务很少涉及诉讼,但是对所做项目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行政操作细节方面往往比诉讼律师更擅长和熟悉。而在诉讼庭审方面无法与诉讼律师相提并论。诉讼律师主要从事刑事、民事、行政庭审诉讼和仲裁。可以具体到刑事辩护、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房地产、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合同纠纷及公司股权纠纷的处理和诉讼等方面。由于每一个诉讼案件牵涉到的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因此,诉讼律师必须熟悉刑事、民事、行政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要有丰富的庭审经验才能胜任。比如,以前笔者代理的一个贷款诈骗案,其中就牵涉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牵涉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否合法等,以确定被告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纠纷的性质,进而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目前律师行业往往以做非诉讼业务为荣,因为非诉讼业务一般收费高,付出的劳动量小,而诉讼业务付出劳动量大,但收费上却往往低于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更重要的目前的法治环境不尽如人意,做非诉讼业务省去了很多麻烦,而诉讼业务在面临很多不可预知的风险。这大概也是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现象。在中国优秀的律师大部分选择做非诉讼业务,而在国外只有优秀的律师才能去做诉讼业务。

除上述客观分类外,笔者根据多年的观察研究,从律师的综合能力及对社会的责任感对律师做出以下五种分类:第一类是纯技能型的律师,我称之为工匠型律师;第二类是公关型律师,我称之为掮客型律师;第三类是既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又擅长公关的律师,我又称之为全能型律师,第四类律师是超越律师业务本身,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律师我又称之为社会活动家律师,第五类是刚正不阿,不畏强权,只向真理低头的律师,我称之为真正的律师或者大律师。

第一类律师,纯技能型律师。这种律师通晓某领域的法律知识,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但不一定擅长与客户打交道。也就目前流行的说法,情商不发达。这类律师是一些大型的律师事务所或者专业服务于某类高端法律服务市场的律师事务所的拿薪酬的律师,像金杜、通商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就不乏这样的律师,他们尽管有出众的专业技能,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但是在社会公众中知名度并不一定高。而其所就职的律师事务所却能在业界独树一帜,赫赫有名。这样的律师往往能够耐得住寂寞,有钻研精神,而且会有一个平和的心态,深知自身优点的弱点,而且也不想改变自己。这类律师是标准的打工律师。他们和在公司专职做法务的人员有类似之处。

第二类律师,公关型律师。这种律师热衷于公关,而且特别会公关。这类律师我称之为法律掮客。他们善于造势,善于为自己脸上贴金。不放过任何与领导握手合影的机会,而且,会把和领导的合影,放在办公场所最显眼的位置,见到熟人或者客户,就宣称某某领导是自己的哥们。这种律师碰到格调高雅点的领导,会投其所好。比如自己出钱编书,然后署上领导的名字,当然了,自己和领导肯定是该书的共同作者,这是个投资小收益大的公关方式。这种律师头脑灵活,处事老到圆滑,八面玲珑,法律之外的功夫不显山不露水,被老百姓谓之为能人。因为其会办事、能办事,领导也夸其是人才,深受领导的喜爱。但我认为这样的律师是没有发展前途的,而且风险极大,一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早晚会有倒霉的一天。这样的律师收费极高,口气很大,接到案子后,就放在一边,整天忙于迎来送往,游走于高档酒店、歌厅茶榭之间,哪里还有心思去研究案情,充其量让自己的助手,或者求助别的律师应付了事。中国目前的不健全不理想的司法现状倒是为这类人的生存提供了生长的土壤。有时候他们与腐败的官僚勾结也能真的达到当事人的目的,但最终还是摆不平的时候居多。到那时当事人就会找到单位,大吵大闹,不是要求退费,就是声讨该律师是骗子。以至于这类律师不得不玩短暂失踪。中国大部分抱着投机心理的当事人成为这些律师的服务对象,大多也成了这类律师的冤枉买单者。笔者曾有幸见识过这样一位大律师,他的办公室有个非常显眼精致的书架,书架上摆满各类精装书籍,以显示其学识的渊博。这些书大都是他与公检法系统的领导及省市党政领导的著作,会客室里挂满了与各级领导握手的巨幅合影照片。这种阵势,一下子就把没见过大世面的客户给震住了。在客户眼里,因为他能手眼通天,所以,他让客户拿多少钱,客户就会心甘情愿地拿多少钱。这位律师他接手的刑事案件收费都是六位数以上,但是如果他能尽心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他把主要精力用到了别的地方。后来,他因为办一个职务犯罪案而遇到了麻烦,最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尽管我质疑法院判决的合法性,但他以前的做派我认为是有违律师职业道德的,包打官司是律师执业纪律所禁止的。他出事后,那么多他认识的领导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替他说话?看来金钱打造的关系、缺乏感情基础的关系是靠不住的。下面笔者将有关这位律师涉案的有关情况给读者做一个简单介绍,以期能够给读者朋友一些启发,进而深思自己将来的律师之路。

1998年4月,河南某市财政局局长薛某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抓捕,薛某的妻子找到郑州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某,要求为其丈夫提供法律帮助,李某当即表示以大包的方式代理这个案件,收取当事人30万元,答应如果不能将薛某无罪释放,退回这30万元。后又要求当事人交12。8万元,声明是托人为薛某跑事的钱。实际上这12。8万元用于法学会出国考察的费用,后薛某在看守所自缢身亡。1997年李某仍然是以大包的名义收取了当事人20万元的大包费,同时承诺如果不能将涉嫌徇私枉法的某公安局长无罪释放或者不起诉,全额退款。但后来王某判刑,家属要求李某退款,李某拒不退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收取薛某家属的30万元,因李某为薛某提供了法律服务,属于风险代理收费,不构成诈骗。另外,12万元由于没有用于为薛某跑事,认定为诈骗。收取王某家属的20万元认定为诈骗,由于并未为王某提供法律服务,认定为诈骗。最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2年。法院依诈骗罪判李某有罪尽管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如果李某遵守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诚信执业,就不会遭遇如此劫难。

第三类律师,既有高水平的专业的法律服务技能又是处理各种公共关系的行家。这也就是社会上人们所羡慕的成功的律师。我称之为全能型律师。这类律师有高深的法律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是一个出色的社交行家,擅长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这类律师是律师里面的成功一族,也是富有一族,他们在法律服务市场上游刃有余,有丰富的案源,他们做案子的标准一般取决于收费的多少和案件的法律价值含量,一些他们认为收费太低,又没有轰动效应的案子,都推给别的律师去做。他们的业余时间,是参加各种各样的研究会,以提高自己在某些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同时抬高自己的身价。他们经常介入一些上流社会的生活。这样的律师在每个城市都会有一部分,他们一般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或者高级合伙人。他们执业年限一般在十年以上,他们善于不断地学习,但是又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国情,而且把认识化作自己解决问题的行动。所以他们不仅收获了金钱,而且获得了名气。

第四类律师,这类律师实际上是由第三类律师演化而来,我称之为优秀律师,他们首先具备第三类律师的素质,但是他们不满足于现状,他们想实现自己更大的理想,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他们有很高的政治敏感性,自觉与政府保护一致,既受当事人的尊重和信赖,也受政府的器重。象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德云律师,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主任迟夙生律师就是这样一类律师。他们参与社会事务并用自己的行动影响着政府的决策,以造福于更多的公民。

第五类律师,他们不畏强权,忠于法律,刚正不阿,仗义执言,只向真理低头,为贫困者,为弱者,为异端的权利而斗争。同时,关注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他们贫穷,但是他们富有。他们把维护法律的尊严看着是自己神圣的使命,他们爱这个国家,爱我们这个民族,象施洋大律师,象现在依然活跃在维权第一线的张思之大律师。如果把第三类律师第四类律师称之为成功律师和优秀律师的话,那么我把第五类律师称为大律师,真正的律师。因为他们的工作已经远远超出法律服务的范畴。升华到一个为民谋利,为国尽忠的高度,是真正的正义的捍卫者和权力的保护神。也是公众最信赖最尊敬的律师。张思之律师在他的《我的辩词和梦想》中所描绘的律师,正是这类律师真实的写照:真正的律师,似澄澈见底的潺湲清流,如通体透明的光泽水晶:是真正的人,表里如一,道德崇高,事事处处体现着人格的完善与优美。真正的律师,必有赤子之心:纯正善良,扶弱济危;决不勾串赃官,奔走豪门,拉拉扯扯,奴颜婢膝;决不见利忘义,礼拜赵公元帅,结缘市侩,徇私舞弊;他自始至终与人民大众走在一起。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

人们会在新的发展中呼唤着优秀律师的涌现,以便构建起中国律师制度的富丽殿堂。

什么人称得上“优秀的”?作为当代中国的优秀律师,除上面所说的特征之外,似乎还应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目前我们奇缺而又至关重要的是哲人。我们这支队伍历经二十年磨砺至今不能达到一个处处放彩满队生辉的境界,我认为首先是存在着这样一个致命的弱点。

这不是苛求。诚然,达到那样一个“四合一”的境地相当不易;然而既然是使命所在、社会需要和职业良心的要求,我们就应当登上这个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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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军
  • 执业律所:
    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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