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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辉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医疗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张敬辉律师亲办案例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来源:张敬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7
浏览量:631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
立生活为止。
以上内容由张敬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敬辉律师咨询。
张敬辉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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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经验丰富
服务态度好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629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律师姓名:
张敬辉
执业律所: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职 务:
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
111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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