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超平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来源:郭超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4
浏览量:386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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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超平
  • 执业律所: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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