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超平律师亲办案例
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来源:郭超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4
浏览量:334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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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超平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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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中环商务大厦3501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超平
  • 执业律所: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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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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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中环商务大厦3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