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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来源:宋美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3
浏览量:1518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 方(转让方):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受让方):                          

     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1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三地块(下称“该地块”)的基本情况如下:

1.1.1 土地使用权人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号,地号为****,图号为***,座落于****,地类(用途)为综合,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22852.000平方米。

1.2 上述地块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所示,附件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面积以使用时实际规划红线核实数据为准)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以上具体信息按国土部门发证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

2.1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转让价格以该地块的容积率2.0为基准计算,计转让地面价每平方米2178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柒拾捌元整),楼面价为每平方米1089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捌拾玖元整),土地转让总价款的计算公式为:

土地转让总价款=实际转让面积×每平方米地面价2178元。

2.2 若**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容积率大于2.0小于2.2,乙方须按比例向甲方补足差价,该差价的计算公式为:

差价=实际转让面积×实际容积率×每平方米楼面 1089元-土地转让总价款。

2.3 若**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容积率大于1.8小于2.0,甲方须按比例向乙方返还差价,该差价的计算公式为:

差价=土地转让总价款-实际转让面积×实际容积率×每平方米楼面价1089元。

2.4 上述土地转让总价款包含乙方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第一期付款: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付款***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3.3 第三期付款:该地块鉴证交易完成且将使用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土地转让款共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4 甲方收取土地转让款的账户需由甲方以正式函件送达乙方确认为准,并在收到乙方全部款项后开具发票给乙方。

第四条 税费的负担

4.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政府规费、税费(包含但不限于鉴证交易费、增值税、土地闲置费及其它税费等),由本合同双方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条 借据与质押

5.1 甲方出具人民币***万的给借据乙方,当该地块转移过户至乙方名下后,该借据失效或退还给甲方。

5.2 该地块转移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解除对西阳水电站收费权的质押。

第六条 其他权利状况

6.1 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除在    银行存在抵押贷款人民币***万之外,不存在其它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6.2 甲方确认该地块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对外担保、法院查封等争议(包括但不限于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费等),甲方承担由该地块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转让款。

7.2 甲方负责该地块容积率为2.0及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的审批工作。

7.3 甲方负责办理该地块为非闲置用地的批复证明。

7.4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根据用地红线建设围墙,确保该地块的完整性。

7.5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提供***最近六个月的财务报表给乙方。

7.6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应提供与该地块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权属证明及同意质押证明、甲方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税务登记证明以及甲方与   村委会的道路租约等)给乙方。

7.7 甲方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地块的使用权过户手续,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文件给乙方。

7.8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合同约定的土地范围内挖土、挖沙或进行其他一切有损于乙方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转让款。

8.2 乙方负责办理该地块的鉴证交易手续,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8.3 乙方负责提供容积率不低于2.0的设计方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若**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容积率大于1.8,但甲方拒绝出让该地块,甲方应退还已收取乙方的所有土地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同时,按合同总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容积率小于1.8,乙方有权拒绝受让,甲方须向乙方退还所有已收乙方的土地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9.2 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视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所有已收乙方的土地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同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甲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4 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9.5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应退还已收取乙方的转让款及其他所有费用,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6若甲方收到乙方人民币***元后   日内,没有完成***的收费权质押给乙方,则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所有已收乙方的土地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同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7如本合同项下非任何原因没有过户到乙方名下,或本合同因甲方违约等情形出现后,***将一直质押托管给乙方,乙方并将行使收费权(包括直接收取、再次抵押、转让收费权等方式),直至乙方收回本合同项下约定的甲方需要承担的全部责任时,乙方才解除***的质押。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0.1 对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甲乙双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及该地块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等全部情况,双方均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乙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10.2 甲乙双方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时,应保证双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11.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12.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转让本合同所约定之权利和义务的,应经对方同意,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生效及其它

13.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各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可以签署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13.2 本合同项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5 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地块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6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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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美丽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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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宋美丽
  • 执业律所:
    广东奉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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