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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永辉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霍永辉律师文集
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来源:霍永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1
浏览量:266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以上内容由霍永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霍永辉律师咨询。
霍永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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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津滨腾越大厦南塔711-7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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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律师姓名:
霍永辉
执业律所: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职 务: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44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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