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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李晓雯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30
浏览量:677

江西省201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职工月平均工资3304.25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651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860元/年,1655元/月
3农民人均纯收入:7828元/年,652.33元/月
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776 元/年,1064.67元/月

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130元/年,427.5元/月

6、死亡赔偿金:城镇19860元/年×20=397200元,农村7828元/年×20=156560元

7、丧葬费39651÷12个月×6个月=198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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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晓雯
  • 执业律所:
    江西锐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7*********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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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江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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