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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申请书
来源:祝会兰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26
浏览量:439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张ⅹⅹ,女,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

住址:ⅹⅹ省ⅹⅹ市ⅹⅹ村ⅹⅹ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李ⅹⅹ,男,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

住址:ⅹⅹ省ⅹⅹ市ⅹⅹ村ⅹⅹ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被申请人先予给付申请人1800元赡养费。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母子关系。申请人年事已高,由于地处农村,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而被申请人是申请人唯一的子女,应负担起赡养申请人的义务,但被申请人一直不履行上述义务,也从未向申请人支付过任何赡养费。近年来,由于申请人身体状况逐渐变差,每年要支付医药费就超过1000元,同时生活费用也没有着落。而被申请人有固定工作,收入稳定。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要赡养费,但被申请人一直没有支付。为此,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申请人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由于近期申请人病情加重,需要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申请人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请求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上述请求,以解决申请人的困难。

 

此致

ⅹⅹ省ⅹⅹ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张ⅹⅹ

ⅹⅹ年ⅹⅹ月ⅹⅹ 日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系证明。

 

注意事项:

一、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服酬的;

3)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4)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5)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二、适用条件

1)明确性: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迫切性: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3)有能力: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4)依申请: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适用,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适用。

5)诉讼中:受理案件后至判决作出前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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