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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
来源:杜凯律师
发布时间: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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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张某在渭南某保险公司办理了某某终身保险合同,按期缴纳了保险费,合同约定应缴纳10年,可张某缴纳了4年后决定不缴纳了,保险公司提起诉讼。律师认为: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所以张某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在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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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杜凯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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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610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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