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广凌律师亲办案例
市妇幼电梯内失窃4000元
来源:唐广凌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19
浏览量:471

刚办出院手续 4000元钱“飞”了

事主要求医院负责,保安称监控录像未发现偷窃行为,警方介入调查

  某记者报道:办理出院手续后, 4000元现金不翼而飞?昨日上午,在市妇幼保健院,一对夫妻称在医院电梯内失窃 4000元,负责医院保卫的物管公司则称未发现偷窃。警方已介入调查。

事主:

乘电梯遭窃损失4000元

昨日上午,何先生和邱女士夫妇到禅城区永安派出所报案做完笔录后,向记者讲述事件经过。

何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时,妻子邱女士独自一人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大概8时40分左右,妻子背着挎包到一楼缴费后乘电梯返回2楼,不到10秒钟妻子出了电梯,发现挎包拉链被拉开了,里面装有4000元现金的钱包不翼而飞,“肯定是电梯里有贼。”

发现被盗后,邱女士当即找到医院保安,何先生也闻讯赶到,要求医院领导出来处理,“但处理的保安态度恶劣,说医院不负责,让我们去报警。医院方面也始终没有人出来。”

何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保安迅速行动,控制住电梯内人员,贼人可能就跑不了。而且医院各个位置都有监控装置,他与民警到保安室查看录像,医院保安只用快进播放,“什么都看不清,我们认为这样做很敷衍,很不负责。”

保安:

播放录像未发现偷窃行为

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保安室。负责医院保卫的物管公司、同时也是处理此事的负责人杨先生正在保安室内。杨先生未解释什么,先为记者播放当时的录像。

通过录像记者看见,8时48分,事主邱女士与一群人进入电梯,邱女士在电梯运行时一直拿着一张白纸低头看。电梯到,邱女士走出电梯,期间不到十秒钟,确实未发现身边人有偷窃行为。邱女士走出电梯后,电梯正常上行,再停时又下了几名市民,秩序正常。

杨先生说,事情就是这样,邱女士是8时48分到保安室来的,也就是说出了电梯就直奔保安室,这期间时间很短应该不会被偷,而在电梯里也没有发现被偷,“4000元金额不小,我们很难负责,当时就解释说让她报警。”

律师说法

医院不负有责任

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唐广凌律师表示,上述案件当事人损失医院不应负有责任,即使当事人是在电梯内被偷窃了随身物品,医院也不应负责任。“失窃事件毕竟不是发生在患者接受医院服务期间,要让医院的保安对每一名在医院人员的财务承担责任,明显是很不现实的。”

但唐律师指出,如果是市民在住院期间,在病房内的物品、或是寄存在医院的物品,且有证明人证明确有该样物品,失窃了,医院则负有一定责任。


  律师说法

  医院不负有责任

  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唐广凌律师表示,上述案件当事人损失医院不应负有责任,即使当事人是在电梯内被偷窃了随身物品,医院也不应负责任。“失窃事件毕竟不是发生在患者接受医院服务期间,要让医院的保安对每一名在医院人员的财务承担责任,明显是很不现实的。”

  但唐律师指出,如果是市民在住院期间,在病房内的物品、或是寄存在医院的物品,且有证明人证明确有该样物品,失窃了,医院则负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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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唐广凌
  • 执业律所:
    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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