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2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3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1024.21元。
二、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5012元。
三、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161元。
四、2012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5556元。
五、2011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640元。2012年标准未有公布的适用2011年标准,如有变更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