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艳律师亲办案例
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折算
来源:张春艳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04
浏览量:273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
季工作日:250÷4季=62.5/
月工作日:250÷12月=20.83/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104天)÷12月=21.75

以上内容由张春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春艳律师咨询。
张春艳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084好评数34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山东潍坊奎文区新华路与健康街交叉诚公律师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春艳
  • 执业律所: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7*********71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潍坊
  • 地  址:
    山东潍坊奎文区新华路与健康街交叉诚公律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