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刚律师亲办案例
佛坪驾驶员工地驾车罹难,石泉律师勇担维权
来源:张成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04
浏览量:676
 

佛坪驾驶员工地驾车罹难,石泉律师勇担维权

(张成刚 报道)20134287:30时许,陕西奇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张成刚接群众电话声称:发生在佛坪县大河坝一起致使伤亡的交通事故,受难者的家属住在石泉县泉鑫宾馆,请求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张成刚立刻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汉军律师作了汇报,根据曹汉军律师的安排,要求张成刚先与受惠者家属见面了解事实的经过,制定法律服务方案,尽最大地位受害者家属维权。

经了解,2013427日,佛坪县大河坝镇村民李平刚经人介绍到中铁某集团南水北调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当驾驶员,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开车运输土渣 ,当天李平刚即上班工作,于当日的18:30时许李平刚所驾驶的车辆行驶至佛坪县三陈公路薅林弯处发生翻车事故,致使李平刚因抢劫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张成刚认真分析了客观事实,制定了按照工伤赔偿方案汇报了主任律师曹汉军,曹汉军对其计划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完善了详细的索赔计划。

在与项目部的磋商过程中,项目部的代表提出了要求按照交通事故赔偿的意见,其理由是李平刚在驾驶车辆的途中发生翻车致使死亡的后果,且有佛坪县的交通警察正在展开调查,按照交通事故赔偿还要按照责任比列划分进行分担,项目部的最终意见是赔偿二十万元。受害者家属的委托代理人曹汉军、张成刚则认为本案不属于单纯的交通事故,表面是交通事故损害,实际上是一起劳动者在其驾驶员的工作岗位为完成工作内容过程中翻车致使的损害,是一起典型的工伤事故,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工伤标准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并详细的向项目部阐述了事故的性质、责任及工伤赔偿的依据,向双方当事人分析了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的联系与区别,最终项目部采纳了按照工伤事故对其家属赔偿的意见,双方于2013429日签订了赔偿协议书,由项目部一次性赔偿李平刚家属共计捌拾万元整。

协议签订后,项目部对石泉的律师竖起大拇指说道:你们为当事人依法维权,是你们深厚的法律功底才使得本起事故赔偿进展的如此之快,此事件的处理也给项目部的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并有聘请石泉律师做 项目部的意向。

注:为保护当事人的信息本文当事人均用的化名。

以上内容由张成刚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成刚律师咨询。
张成刚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2好评数0
石泉城关镇大北巷子(张成刚暂在石泉县交警大队五楼办公)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成刚
  • 执业律所:
    陕西奇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9*********94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陕西-安康
  • 地  址:
    石泉城关镇大北巷子(张成刚暂在石泉县交警大队五楼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