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淑杰律师亲办案例
诈骗罪量刑标准
来源:潘淑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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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辽辽宁:

数额较大的起点: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个人诈骗公私财物6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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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潘淑杰
  • 执业律所: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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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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