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飞律师主页
陈永飞律师陈永飞律师
137-0629-2289
留言咨询
陈永飞律师亲办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来源:陈永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25
浏览量:6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32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4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41

法释〔201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3年2月25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通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第二条规定增加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以上内容由陈永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永飞律师咨询。
陈永飞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1402好评数9
南通市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大厦2-3楼
137-0629-228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永飞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6*********81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南通
  • 咨询电话:
    137-0629-2289
  • 地  址:
    南通市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大厦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