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仲裁请求:原告因工伤产生医疗费43245.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50元,交通费500元,误工费12028元,护理费9000元,后期医疗费6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035元,工伤医疗补助及伤残就业补助61392元,鉴定费200元,劳动报酬653元,以上合计151503.45元,被告已支付37500元,故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赔偿金114003.45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申请人受雇于被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20**年*月*日下午,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右手被梳毛机压伤,被紧急送往阿拉善中心医院,后因伤势严重,又转院到宁夏军区医院。经宁夏军区医院诊断,为“右手背及腕部皮肤软组织逆行撕脱伴神经肌腱损伤,右手第2-5手指关节脱位”。申请人住院69天。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对被申请人只承担了部分医疗费37500元后就再不承担其他费用。20**年*月*日,经阿左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年*月,申请人伤残等级鉴定为八级。现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贵委员会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