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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为本
来源:林春光律师
发布时间:2011-02-17
浏览量:797

 

     民法有一个帝王规则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俗话说要做事先做人,做人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则便是诚信。可想而知,如果这个社会没有诚信,人与人之间只存在法律的约束,那么这个社会肯定是一团糟。可话又说回来,如果人的法律观念不强,只注重道德的约束,在社会生活中也会吃亏。

     前几天,有一个当事人来咨询我一个关于朋友之间纠纷的问题,就是一个关于做人要不要诚信的问题,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前几年他通过一个老乡买了一辆出租车,当时因为一定的原因,车子买来以后落户在他这个朋友的名下,并且因为钱不够还借了这个朋友八万块钱,可见关系确实不一般。当时还给他的朋友打了借条,但只有借款数额而没有借款用途,并说好等把钱还上之后再把车子转落在他的名下。可事情就是往往出乎人的预料,过了几年,当这个当事人把钱攒够了还钱的时候,人家却拒绝了,并且拒绝把车子转给他,因为经过这几年,出租车的手续就涨了几倍的钱。这个时候,当事人真是郁闷至极,人怎么能这样,太没有诚信了!即使以后打官司能赢,但是得付出多大的代价!其实类似这样的事情真的有很多,比方说朋友之间关系挺好,借个钱能不借吗,打个借条,开玩笑,咱哥们谁跟谁!可后来还不上了,连债务都不认了!人怎么能这样!太没有诚信了!

     俗话说先小人后君子,亲兄弟明算账。所以说,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是涉及比较重大的事情就必须要有法律意识,就必须要讲法律。当然了,也不是说朋友之间凡事都这样相处,这样的话朋友也不会处好。比方说哥们借500元钱,好吧打个借条,这样朋友们也许都不赞成。朋友之间还是得该帮忙就帮忙,该借钱就借钱的,只是事关重大的时候还是立个字句的好,相信绝大部分的朋友还是讲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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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林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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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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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0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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