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工伤职工鉴定确认事项申请表(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取);
3、身份证复印件;
4、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住院病历(未住院者需申报门诊病历或其他相关材料);
6、骨伤者需提供原始及近期(一至两个月以内)X光照片、CT片、核磁共振片。如有神经损伤者(颈髓、胸髓、腰髓、骶尾神经及肢体神经)需要提供近期(一个月内)肌电图检查结果;
7、颅脑损伤者,除提供原始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片外,还需提供近期(1个月)内CT片、核磁共振片;
8、脑外损伤后癫痫或癫痫病者,需提供诊治该病的原始病历或门诊手册,并提供近期(停用抗癫痫药物半月后)脑电图、脑电地形图的检查结果或ECT(血流灌注断层显像图)等,以及就诊病例或门诊手册;
9、听力受损者,提供近期(一个月内)的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检查报告单;
10、视力受损者需提供近期(一个月内)在眼科医院所检查的视力、眼电生理、视野、伪盲检测、眼底造影等检查结果;
11、有精神症状或智力减退的伤者,到唐山市第五医院做精神鉴定或智力鉴定;
12、申报地点为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617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