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1、 近期一寸照一张
2、 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没有工伤认定书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委托评残函或由公、检、法及劳动仲裁部门出具委托评残函。
3、 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一份疾病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 一份首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 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7、 X光、CT、MRI报告单及相关复印件;
8、 申请复查鉴定已参保者需提供首次鉴定结论书原件三份,未参保者需提供首次鉴定结论书原件两份。
9、 申请旧伤复发鉴定需提供:(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与工伤有关的病历资料。
10、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需提供:(1)用人单位委托书(病退除外)(2)与疾病有关的病历资料。
二、申请人将资料报送用人单位所隶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三、工伤职工伤残鉴定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现场鉴定。
四、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结,必要时可延长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