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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办理地产抵押贷款基本条件及操作程序
来源:杨磊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02
浏览量:906

信托公司办理地产抵押贷款基本条件及操作程序

 

一.基本条件

1.  资金类别:信托资金

2.  贷款要求:全国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城市;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二级资质。

3.  抵押物:取得四证的在建工程;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的项目。

4.  贷款期限:12年。

5.  贷款金额:3000万以上。

6.  抵押率:资产抵押比例35%-40%。

7.  年利息及费用:1518%(其中信托费用4%,发放资金时付),年息按季度或半年支付。

8.  融资服务费:23%。

9.  贷款操作时间:单一资金信托1520天,集合资金信托3040天。

10.              特别说明: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

二.操作程序

1.  项目方提供用于初审的下列前端资料(有效,清晰的彩色扫描文件);

A.贷款申请书,写明项目概况,贷款金额及期限,用款计划,还款来源,还款计划;

B. 项目方营业执照副本,贷款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C. 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预售许可证,房产证等);

D.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或预评估资料(可暂不盖章);

E.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F. 2009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最好是经审计的2009年财务报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  资金方初审通过后,项目方与顾问方签署(融资顾问合同)

3.  项目方按(房地产项目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清单)提供全套纸质版资料。

4.  资金方对项目资料审查通过后,资金方前往项目地尽职调查,抵押物状况等。

5.  资金方确定融资方案,募集信托资金。

6.  对项目发放信托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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