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院强行为孕妇采取剖宫产手术,引发社会各界争议。争议的焦点可以归纳为患者的自主决定权与医疗机构的紧急救治权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应作何选择?本人认为,医院采取的措施是妥当的,既有人道基础也有法律基础。《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对此有专门规定。北京李丽云事件,就是催生该条规定出台的背景。相信许多人对李丽云事件还有记忆。相信广州医院如采取当初一样的态度、发生一尸两命的案件,社会就会有更理性的判断,但恐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