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专 项 法 律 顾 问 服 务
一 、医疗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日常法律事务
1. 为顾问单位提供国家医疗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有关地方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等,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对与顾问单位发展相关的规定进行预测、分析。
2.为顾问单位提供医疗纠纷防范、法律咨询及法律知识指导,培训讲座。
3. 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其制定、修改、完善内部的规章制度,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其调整劳资关系。
4. 为顾问单位医疗活动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根据需要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
5.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6.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7.办理顾问单位有关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
1.代理顾问单位对外进行协商、谈判,参与医患纠纷的诉讼外调解,拟定调解协议,并可代理顾问单位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2.根据委托就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取证。
3.代理顾问单位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伤残等级鉴定,营养期限鉴定,误工期限鉴定,护理期限鉴定,医疗依赖鉴定等。
4. 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具体包括在发生医疗争议时,为病历资料的复印和封存、输液现场实物的封存、尸检建议、医学检查和治疗的建议,以及其他各项医疗告知义务的履行等法律事件进行律师见证。
5. 代理医疗纠纷案件循证,取得循证医学证据及专家意见。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 EBM)意为\\\"遵循证据的医学\\\"。为\\\"慎重、准确和明智地应用当前所能获得的最好的研究依据,同时结合医生的个人专业技能和多年临床经验,考虑病人的价值和愿望,将三者完美地结合制定出病人的治疗措施\\\"。循证医学在考量医疗措施的最佳性选择上有重要意义。
6.为顾问单位设置和改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股权转让等事宜。
7.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8. 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
1.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进行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的诉讼。
3.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二、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 接受指派由本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必要时可组建顾问团队。
2.每月与顾问单位负责人会晤,为其医疗、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3. 每月与顾问单位电话联系,全面了解顾问单位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4. 顾问单位可随时与本律师联系,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
5. 本律师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开展工作。
6. 如顾问单位有特别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三、法律顾问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文件《关于调整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顾问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针对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拟定为:1、一级或相当于一级医院12000元/年;3、二级或相当于二级医院18000/年;4、三级或相当于三级医院28000元/年;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聘用法律顾问合同生效之后,本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本文件中的日常法律事务服务,不再另外收取费用。非诉讼法律事务与诉讼法律事务,将视顾问合同约定,或不再另外收取费用,但顾问单位应当支付律师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杂费);或在为其提供一定的法律服务之后,对超出约定的法律服务收取适当的律师费。
特 别 提 示:本所、本律师与医疗机构均可不受此文件约束。 如欲使其生效,双方应签订书面聘用法律顾问合同。
本文件受著作权法保护。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李 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