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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具体项目及标准
来源:王正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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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具体项目及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本人月工资×月数;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786.8元/月×月数;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786.8元/月×月数(单位支付);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住院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80%;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6、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

7、评残后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或40%、或30%(依次为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标准);

8、辅助器具费,须有医院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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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正国
  • 执业律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肥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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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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