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峰律师亲办案例
发生交通事故后藏匿钱财逃避赔偿被判刑
来源:张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4
浏览量:289

发生交通事故后藏匿钱财逃避赔偿被判刑

 

    案例:2010年10月,保定某县李某与田某发生交通事故,田某将李某诉至保定某县法院,该院于2011年1月6日判决李某赔偿田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近3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依判决主动履行,田某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凑巧的是李某所在的村正好分土地补偿款,李某一家共分得补偿款42万元。为防止法院将其分得的土地补偿款42万冻结,2011年3月李某将补偿款存至别人名下隐匿,且仅仅履行了24000元后便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其他赔偿义务,针对此情况,某县人民法院报案至县公安局,由公安局依法侦查并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被判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当然,依法李某仍然不能逃避赔偿田某的义务,并且还要按判决书承担迟延履行判决的迟延履行金。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峰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伤者不仅是肇事者的法定义务,也是道德义务,当然在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情况下,赔偿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但若没有投保有保险又在法院判决后藏匿财产妄图逃避赔偿则是掩耳盗铃的行为,因为法院不仅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法院的执行手段也是非常多样化的,所以想耍小聪明来逃避执行判决到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此,作为一名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张峰律师也提醒各位车主和司机:首先;应投保交强险,这是依据相关条例强制车辆投保的险种,另外,依河北省目前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赔偿金额大至在40万至50万元。而交强险赔偿总金额也只有122000元,因此还应适当投保商业三责险。其次: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发生人员伤势严重,应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并垫付抢救的费用,很多人怕垫付费用后保险公司不予报销,这个担心是多余的,现实中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若车辆投保有足够的保险,法院会在判决中直接判决由保险公司在赔偿伤者的数额中扣除垫付的部分直接偿还垫付者。第三:如果法院判决自己承担赔偿义务,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切莫忘记我国《刑法》第313条还有一个叫做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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