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兴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认定和处理地震中的无主财产
来源:杜兴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4
浏览量:642

    问:如何认定和处理地震中的无主财产?

    答:《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葬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问:认定财产无主的程序?
    答:《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受,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问:认定财产无主后,所有人出现怎么办?
    答:《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的,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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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杜兴
  • 执业律所:
    四川全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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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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