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力律师亲办案例
用遗忘放松心情
来源:程力律师
发布时间:2006-11-21
浏览量:444

沉缅于旧日的失意是脆弱的,迷失在痛苦的记忆里更是可悲的。遗忘不是简单的记忆抹杀,只是不要去想起更不要刻意去想起。遗忘是一种振作,是一种成熟,是一种超脱。我们应主动地忘记生活曾经给自己造成的不幸和痛苦,消除心灵上的暗流,轻松地面对各种考验,充分地享受生活所赋予的各种乐趣,让心灵沉浸在一种悠闲无虑的宁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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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双楠碧云路1号附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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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程力
  • 执业律所: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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