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艳清律师亲办案例
女人要重视婚前财产公证
来源:高艳清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3
浏览量:629
女人要重视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本来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保障公民权益的武器,但是,由于很多人不当的使用或是忽视,而为自己造成了莫大的损失。作为女人,如果希望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一定要谨记一条原则: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问题,不要光把自己的受益点摆得清楚明白,也要把对方的受益点一条一条分析清楚,这样,你才能更容易让对方愉快的接受,也唯此,他才不会觉得你仅仅是个“贪钱无情”的女人!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词对大多数人来说已不再陌生。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明确对婚前财产公证所作的规定。那么,究竟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通过上述四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可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
当然,如果迫于各种情况,无法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女性朋友,一定要在自己的心中有笔账,家庭的收支情况你要搞得明白,如果真的婚姻出现了危机,在财产分配问题上你至少会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如果你对财产很缺乏安全感,也可以把属于你个人的房产转移到自己父母的名下,也是时一种保护自己但不上感情的办法。“婚前财产公证”,不同于其他任何一种法律公证,它的前提,必须是要有爱,只要有了爱,夫妻双方就该学会更多的体谅和包容!
 
以上内容由高艳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高艳清律师咨询。
高艳清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104好评数2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84号辽宁省法学会201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高艳清
  • 执业律所:
    辽宁六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91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沈阳
  •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84号辽宁省法学会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