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失则需要对损失进行评估,那么在评估时的评估费、拆检费等是如何收取的呢?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收费的通知》规定: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按损失评估、鉴证额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收费标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为3%,10万-30万元(含30万元)收费费率2%,30万万元以上收费费率1%。收费起点为200元(涉及非机动车辆的为100元),每起事故评估鉴证收费总额最高为10000元。
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收费标准中包含了现场勘验交通费、损失部位简易拆检及损坏程度判定等费用,评估、鉴证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另行收费。
另外该通知还规定:交通事故车辆需经专业机构拆解方可评估鉴证的,评估鉴证机构应事前告知委托人需拆解的部位及费用,并经委托人同意,拆解费用由委托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