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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结合实践,推动和谐平安
来源:孙仁荣律师
发布时间:200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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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结合实践,推动和谐平安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的一点心得体会

 

[内容摘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从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是我国法治实践正确的思想指南。在广大律师队伍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涵概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大律师队伍应当紧紧围绕这五个方面的内容,紧密结合法律服务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体现在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贯彻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执业服务观念武装自己,使律师事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切实承担起党和国家赋予广大律师队伍的社会责任。

 

第一部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远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念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

在广大律师队伍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律师、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保持律师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律师工作能够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的客观需要,对广大律师能够更好地服务大局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渐渐突现、刑事犯罪花样翻新屡禁不止、对敌斗争日益复杂的时期,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解决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已成为每位律师在执业经历中都应当担负的一项重要职责。这就要求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律师,保证每位律师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发展,确保社会政治局面稳定团结。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充分发挥律师队伍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和措施,也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根本性要求。因此,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密切相关: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能够促进广大律师队伍自觉按照民主法治要求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能够促进广大律师队伍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促进广大律师队伍自觉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减少自身引发的社会不和谐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广大律师队伍在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中担负着重大责任,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找准工作方位,发挥职能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为此,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律师,以保证广大律师队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持律师行业“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实现律师职业目标的重要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布和结构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单元,不可避免地也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利益法则的影响和撞击。律师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会影响到律师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都可能会使律师执业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危害和损失。这就要求每位律师必须在思想上“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武装自己,坚定不移地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日益开放,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大律师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树立和落实崇尚法治、平等保护、司法文明、程序正义等现代法治理念,推动执法观念创新和工作创新,推动各项执法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同时,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执法为民、保障人权等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现代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律师执业的各个环节,使法律服务工作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更加符合法治建设的规律,确保律师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探索执政规律,改革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现依法执政、推进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法治文明是观念形态、制度形态、实践形态文明的复合体,因此,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既需要在建立法律制度、推动法律实施上着力,又要从树立法治理念上着手,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法治思想的普及和深入。

(五)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解决律师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律师队伍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律师各项工作和业务的开展,为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诸如法制观念淡化、法律知识更新缓慢、执业不规范、不严格等现象,在极个别律师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同时,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提高,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利益的需求日益增强,这就对律师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以解决好“为谁服务”、“如何服务”等重大思想问题为重点,引导广大律师在正确执业理念的指导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律师工作和律师事业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是做好律师工作、实现律师事业发展价值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和理论,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要坚持党对律师事业发展的领导,确保律师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就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律师事业又快又好地健康发展、实现律师工作价值的根本保证。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也是指导律师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和措施,也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根本性要求。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能够促进广大律师队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按照民主法治要求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律师事业发展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思想、凝聚队伍,促进律师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第二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与我国的社会制度、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和价值观相适应,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是我国法治实践正确的思想指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涵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一、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地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三是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部门、地区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

    第二、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以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

第四、服务大局。大局是指全局的中枢和关键,是主导整体局面演进的大势,是事关整体格局的战略利益。服务大局强调必须有一种把握整体和关键的战略思想和意识,思考问题、决定问题和处理问题都要从大局出发,并竭尽全力地支持大局、促进大局、发展大局。大局在内涵上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整体性,大局在历史进程中是历史的、发展的,大局在具体表现上是具体的、现实的。联系到我们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大局\\\",就是特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一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核心利益。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要时刻想着大局、关心大局、胸怀大局,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是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既不能离开法定职能去服务大局,更要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抓工作。

三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始终把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放在地方和部门的工作和利益之上,绝不能以局部代替全局。

四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五、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必须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要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保证。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就是要确立党的领导是确保各项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

第三部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们应当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广大律师队伍在执业过程中,能够自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负面影响,警惕\\\"\\\"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时期律师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思想得到更新和充实,不断增强广大律师队伍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工作发展的坚定性。

    二、执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队伍能够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通过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回顾、查找和解决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律师工作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律师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着力提高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严格依法执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三、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律师执业、律师管理中得到充分体现,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广大律师队伍依法规范执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针对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执业问题的环节,进一步加强各种规范化建设,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律师各项制度和各项工作中得到落实、巩固和提高,使广大律师队伍的执业行为更加规范。

    四、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穿于律师队伍建设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加强律师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使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增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律师工作体制和律师工作机制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得到坚定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各项改革始终沿着党和国家确定的原则和方向稳步推进。

六、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和律师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核心,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群众赞成和拥护为律师工作的最高标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切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律师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得到充分体现,使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和律师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树立。

第四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如何与律师工作相结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与法律服务行业密切相关,必须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律服务工作的研究、法律服务制度的完善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每位律师都应当紧紧围绕这五个方面的内容,紧密结合法律服务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体现在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贯彻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执业服务观念武装自己,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指导律师工作实践,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的改革和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工作拓宽广度、提升层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律师各项工作活跃有效地开展,增强服务功能和作用,使律师事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切实承担起党和国家赋予广大律师队伍的社会责任。

概括地说,在广大律师队伍中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立“六个观念”。一是树立忠于宪法的观念。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主义法制。二是树立严格依法执业的观念。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三是树立坚持服务为民的观念。把服务为民落实到执业活动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四是树立保持诚实守信的观念。在法律服务行业形成诚信执业的良好风尚。五是树立着眼服务大局的观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重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六是树立加强党的建设的观念。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律师工作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重要的就是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律师工作中指导地位,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端正律师的执业理念,端正律师管理者的执法理念,推动律师工作健康发展。具体而言,在广大律师队伍的执业过程中,要注重“六项结合”:

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不断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要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用“八荣八耻”指导广大律师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修养,建立新的道德规范。要在提高广大律师执业为民理念和精神境界、增强道德观念、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要求。要进一步端正执业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防止和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习惯,把人民满意作为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严格依法执业、坚持服务为民、保持诚实守信的观念,努力克服和纠正忽视社会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诚信缺失等问题。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忠于职责、依法执业,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行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倡导和培育先进的律师文化。要教育广大律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执业的价值追求。在执业活动中不仅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也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要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每一个公民都平等接受的法律服务。在执业活动中,坚持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职业操守负责,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平和社会公平正义。律师通过发挥专业优势,发挥在法律代理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纠纷调解的功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矛盾的化解,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诉讼代理和辩护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了进一步实现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要求律师进一步拓展公益性服务领域,更加主动地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更加积极地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向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众主动减免服务收费。在这方面,很多律师已经以实际行动展示了自己的价值追求。如肖玉泉式的好律师徐宏祥,年近七旬还不忘律师的社会责任,曾经一年就承办了24件法律援助案件。又如陈和华等律师以匡扶正义为己任,为一市民的收养纠纷案提供帮助,经过艰苦的调查取证和无畏的法庭辩护,纠正了一起历时三年之久闹得沸沸扬扬的民事诉讼错判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社会人士和法官都认为:小小民事案,事关老百姓;不公正的裁决,冤假错案,往往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律师的作用很重要!今天,在东方法治网、东方广播电台的《东方大律师》、上海广播电台都有各种形式多样的法制类节目,很多律师与市民进行坦诚交流,为公众释疑解惑;许多事务所与所在社区签订了共建精神文明协议,参与社区文明建设等活动,在市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广大律师正在用自己的行动实现自己心中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

三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结合起来,使广大律师队伍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教育广大律师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强化大局意识,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为当事人负责的关系。在当前,要以维护大局稳定为己任,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尤其在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中,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谨慎把握,规范操作,以自己的努力防止任何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重要特征。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上指出:“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人与人的和睦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国家与国家的和平共处,都需要法治加以规范和维护。”

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民主法治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和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制度保障。《决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总体要求是,到2020年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战略目标。根据《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的部署,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重点应当是建立健全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即“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健全和完善司法体制机制”的制度要求,继续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充分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发扬司法民主,树立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及时修改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公开审判制度、审判监督制度、检察监督制度、诉讼程序制度、证据制度、人民调解制度、仲裁与公证制度、律师与司法救助制度、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完善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纠纷的各种机制等等。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每位律师为之不懈奋斗。

律师制度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的作用主要包括通过向社会成员提供咨询、非诉讼代理、见证服务,对社会成员行使权利(权力)的行为形成制衡,以确保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均衡;通过向社会成员提供诉讼服务,恢复失衡的利益关系;在听证和诉讼中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相抗衡,防范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滥用。由此可见,律师制度是社会利益的平衡机制,律师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四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结合起来,。

广大律师应当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立法进程,促进依法行政,使民主与法治成为促进、实现和保障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律师应当积极参与研究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司法制度的完善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各项立法和法律修订工作,结合律师业务实践向立法机构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立法进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

同时,广大律师队伍应当通过在经济领域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积极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律师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是市场秩序的“保护神”。广大律师不仅参与国有资产的管理与改造,保护国有资产不致流失,而且在金融证券、外商投资、银行贷款、出口信贷、项目投融资等领域非常活跃,提供包括谈判、合同、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律师在上海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开展,不仅有助于政府机构职能的转变,有助于市场交往的顺畅进行和民事流转秩序的稳定,更重要的是,可以将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具体地体现在社会管理和经济交往过程之中,在社会生活的最基本层面展示依法治国的精神。

五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平安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查找和解决对“平安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各项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各律师事务所“平安建设”职能的发挥。要教育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理念,纠正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商业化倾向,树立诚信执业、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使律师成为广大群众信赖的、请得起、靠得住的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同时,要想广大人民所想,自觉承担社会公益活动,做好参与政府信访及开展多样的便民服务活动,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社会”中的作用,可以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证明。数年前,律师已开始积极参与上海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各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志愿团成员轮流参加市委、市政府的信访办公室的信访接待,每年平均接待来访市民3000多批7000人次左右,妥善处理了大量群体性上访案件。同时,律师也参与了很多群体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如众所周知的某外资航空公司的空难事故的赔偿案,涉及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律师积极介入,通过协调、说服和引导,使受害人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树立了上海法制社会的良好形象。又如某郊区“某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和某区“某酒家”煤气爆炸事故的处理,律师献计献策,努力化解纠纷。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律师行业工作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执业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围绕发展这个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律师的思想实际,探索律师行业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善于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执业规范化建设,是树立正确的执业思想、培育先进的执业理念的重要途径。各律师事务所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执业规范化建设之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律师依法执业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律师的执业理念和执业思想,增强政治、业务素质, 全面提高依法执业、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律师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结合起来,加大对律师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力度,使广大律师的政治素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文明、依法、诚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抓好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指导监督制度的落实,完善案件指导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办案律师的规范代理,不出现政治倾向性问题,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各律师事务所和每位律师都要不断深化教育效果,锐意创新,努力使律师业在规范服务中通过不断开创新业务发展壮大,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推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举例而言,一是要大力推进律师收费制度改革。坚持公平公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规范风险代理、异地办案差旅费和收案程序,加强对律师收费活动的监督,健全对违法违纪收费行为的查处,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业的健康发展。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管理工作中。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研究律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创新律师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三要积极借鉴我国其他地区的成功做法。比如在广西、北京等地区,当地政府组织律师参与党委与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通过律师的专业服务化解了很多纠纷;引导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大局;北京律协发起“律师普法进校园”公益活动,指派律师以“法制校长”的身份配合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推动依法治校、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采用“律师旁听讯问制”,加大透明化,增强了审讯的公信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念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

在广大律师队伍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律师的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保持律师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我国的社会制度、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和价值观相适应,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是我国法治实践正确的思想指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涵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端正执业和服务指导思想,规范执业和服务行为,确保律师工作实现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制度措施更加完善、工作成效更加显著,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战略的实施、创建“平安社会”中发挥职能,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

各律师事务所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紧密联系律师工作实际,通过扎实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位律师深刻认识并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律师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执业服务观念武装律师,指导律师工作实践,推动律师各项工作活跃有效地开展,推动律师行业又快又好地健康发展,使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和律师工作的满意度日渐提高,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树立。

 

 

 

 

                                          上海孙仁荣律师事务所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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