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达成协议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近日,李先生在石家庄市裕华路与红旗大街交口被一辆汽车给擦伤,后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对方同意赔偿李先生3000元钱,现对方只赔了500元以后就拒不履行协议,李先生向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张峰咨询该如何办理.
律师认为:李先生与对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有法律效力.李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履行协议向李先生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费\\营养费等.当然,李先生与对方签订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