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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中受害者一方应当注意的事项
来源:张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3
浏览量:313

交通事故处理中受害者一方应当注意的事项

 

 

    首先,观念要更新:由于以前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获得赔偿,是交警的职责;现在交警已经没有这个职权和职责,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通过诉讼,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其次,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还应当注意收集赔偿相关的证据,交警会给受害方一些对方的材料,如果交警不给可以向交警索要,1、对方的驾驶证复印件,2、对方的行驶证复印件,3、对方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保单,4、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5、保全告知书等。交警会给受害方一些材料,但上述材料相当重要,必须要有。

    第三,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定等。受害人受伤后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可以向交警队或起诉后向法院申请,由交警或法院出具委托书,委托有资质的法医门诊来做伤残鉴定。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不能独立完成的,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等人员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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